金融租赁行业融资渠道显着拓宽

2015年9月14日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鼓励金融租赁公司通过上市、优先股、次级债等方式补充资本,允许其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有业内人士还建议,可通过成立信托计划或引入境外资金等方式拓宽金融租赁公司资金来源渠道。

  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国内金融租赁公司资产总额以每年50%以上的速度递增。截至今年6月末,国内金融租赁公司资产总额达1.45万亿元,比2007年底增长62倍,占整个租赁市场的60%以上。截至目前,金融租赁公司已达40家,其中商业银行参股、控股的有26家,占比65%。包括邮储银行、河北银行、汉口银行、郑州银行等近20家银行也在积极推进金融租赁公司的筹建工作。

  商业银行尤其是地方银行热衷于发展金融租赁业务主要基于四个原因:首先有助于银行实现业务领域延伸,实现综合化经营,地方银行也能借此实现跨区域经营;其次是满足重点企业除信贷外,对于表外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的需求;三是以高于传统信贷的利差水平增加银行盈利能力,实现收入结构的多元化发展;四是银行将传统信贷转向租赁模式,可释放信贷额度,降低合意贷款监管压力。

  不过,在资产规模迅速增长、商业银行批量进入的同时,如何以合理的成本多渠道融入资金,以匹配业务需要已成为金融租赁公司发展的关键问题。

  据了解,目前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除自有资本金外,还有吸收股东存款、同业拆借、银行借款、发行金融债券、租赁业务保证金等。

  2014年3月银监会发布并实施修订后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则将原来的“发行金融债券”调整成为“发行债券”,放宽了发债品种的限制,除了通过发行金融债券补充中长期资金来源外,还有可能通过发行资本性债券补充资本,并新增资产证券化业务融资渠道。

  有业内人士表示,从实际情况看,由于审批时间、审批流程较冗长,因此,通过发行金融债、资产证券化产品补充资金来源虽有尝试,但距成为主流融资方式甚远。目前,短期负债仍是金融租赁公司最主要资金来源,而资产端的中长期特征使各家公司都存在明显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错配情况。此外,资产规模快速扩张亦使得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快速消耗,导致面临持续的资本补充压力。

  《意见》就明确鼓励金融租赁公司通过上市、优先股、次级债等方式补充资本。据悉,国开行持股88.95%的国银金融租赁即计划于今年年底赴港上市,计划募资10亿美元至15亿美元;渤海租赁的控股子公司——皖江金融也在整体改制后申请挂牌新三板,上月底当地银监局已批复同意该公司挂牌方案。

  除了通过增加资本金补充渠道外,《意见》也将金融租赁公司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其中包括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运用外汇储备委托贷款等多种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多样化的租赁乐动平台基金。

  业内人士建议,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也可通过成立信托投资计划或引入低成本的境外资金等方式拓宽金融租赁公司长期资金来源渠道。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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