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前三季发296只非金融企业债券

2015年10月26日

  山东债券融资已经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截至9月底,该省共发行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券296只,融资2997.8亿元。

  为充分发挥债券融资功能,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山东省政府10月份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债券融资功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5〕44号)。《意见》指出“全面利用债券市场扩大融资”,要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公司债券融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的积极作用,争取国家政策建立区域债券(票据)市场,支持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和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创新交易品种和服务领域。

  《意见》还要求,强化对债券融资的组织推动工作。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证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国税局要共同建立债券融资工作部门间协调机制,研究推进全省债券融资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共同推进全省债券融资工作。

  山东省金融办高度重视企业债券融资工作,债券融资已经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截至9月底,全省共发行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券296只,融资2997.8亿元。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发债主体持续增多。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作为发债的主体,占发债企业的70%。二是债券品种更趋丰富。前三季度共发行公司债7只,企业债19只,中期票据57只,短期及超短期融资券173只,定向工具70只,债券品种不断增多,进一步拓宽了债券融资渠道。三是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热情持续高涨。今年新增发行12只,融资22.4亿元。已累计完成备案123只,金额171亿元,成功发行85只,融资110亿元。

来源(大公财经)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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