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业车险改革首张保单落地

2015年5月25日

  记者从中国保监会广西保监局获悉,中国正式启动新商业车险改革后,首张保单落地阳光保险广西分公司。这意味着中国私家车保费将彻底改变“限价模式”,以车主信誉等多方面评级作为车险销售的“市场标准”。

  5月20日上午,柳工集团退休员工、车主黄国樑前往柳州市阳光保险公司续保。

  2014年6月,黄国樑为自己的私家车投保商业车险,保费为2611元,保期为2年。当天续保过程中,保险公司查阅了他的出险记录,发现他在最近2年没有出险记录,黄国樑今年的保费下降到了2383元。

  长期以来,困扰中国车辆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问题集中在几个方面:保费收取标准与风险程度不匹配,有失公平性原则;维修理赔成本尚未纳入保费领域;“高保低赔”(投保时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并计算保费,而出现全损时则按车辆实际价值赔付)、“无责不赔”(对方责任造成的车辆损失,己方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等条款引发争议;行业同质化严重,服务能力需要提升等。

  针对这些问题,中国保监会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明确车辆商业险的改革方向:一是建立市场化的条款形成机制,二是建立市场化的费率形成机制,三是完善相关商业车险监管制度。不断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回溯分析和风险预警机制。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监会决定在黑龙江、山东、青岛、广西、陕西、重庆六个地区开展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据广西保监局办公室主任吴传明介绍,新商业车险改革意味着保险公司更加尊重市场的规律,遵纪守法,出险少的车主,肯定能以“时间换金钱”,获得更加优惠的保费和服务。频繁出险的车辆和车主,很可能会面临保险公司的“商业惩罚”,甚至会被保险公司拒之门外。

  阳光产险广西分公司的统计表明,截至5月20日下午6点,当天续保客户保费上涨的占24%,保费下降的占7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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