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告期限及转让方式
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20日18:00。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有意受让者请于公告期内向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缴纳170万元受让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若受让成功,保证金转为股权交易价款;若受让未成功,则全额无息退还;如因意向受让方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或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未能按时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则其原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对转让方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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