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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适应经济新常态 激发金融新活力

来源:海南日报 | 作者:佚名 | 2016年1月25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金融血液”引入经济末梢

  为破解“三农”融资难,推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和助力农民增收致富,我省自2013年以来,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每年均被列入我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对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条件的农民小额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并专门出台了《海南省农民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截至2015年12月末,全省累计拨付贴息及奖补资金4.98亿元,累计带动50万元以下农民小额贷款249.23亿元,累放户数36.05万户。

  2014年,为积极探索海南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新路径,从而推动农村经济建设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海南省出台《海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在澄迈、文昌启动农村综合金融改革工作,初步形成业态丰富、竞争适度、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现代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目前,我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文昌、澄迈、琼中等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工作。表现在农村支付工具配置不断优化,农村金融供给能力不断增强;提供农村金融服务的新型载体,农村金融服务站建设持续推进。

  近日,海南金融再传喜讯,东方市、屯昌县、文昌市被国家批准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文昌市、琼中县被国家批准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这将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引导大量金融服务覆盖到农民等困难群体,将“金融血液”引流至支农和支小等经济的神经末梢。

  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政府于2015年6月出台《海南省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构建政银保合作新机制方案(试行)》,安排了500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风险保障资金,引入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银保合作或自主对小微企业发放优惠贷款。截至2015年12月末,金融机构通过政银保合作机制已累计发放小微企业优惠贷款2.7亿元。

  回望“十二五”,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海南金融业不辱使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扶持企业壮大,推广普惠支农支小,晒出的“成绩单”无疑成为全省经济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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