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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北京:房源发布超30天将下架

来源:中房网 | 作者:中房网 | 2019年7月2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先把低租金的虚假房源信息发到互联网平台上引诱租客上钩,然后再设置合同陷阱等各种方式侵害租户权益——“黑中介”惯用的这类伎俩即将被掐断源头。近日,市住建委等5个部门联合起草《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昨起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显示,为了确保房源信息真实且更有时效,本市租赁房源发布超30日就需要下架;如果中介机构违规发布房源信息3次以上的,将不得再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

租金佣金要明码标价

去年以来,本市严查发布违规、虚假房源信息,仅下架的违规房源信息就有92万余条,大约7万个违规用户账号被冻结。这组数据也折射出各类房产网站的乱象。

互联网平台上到底哪类信息该发,哪类不该发?《征求意见稿》中列出了硬杠杠。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份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明确,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要切实履行平台信息审核和管理责任:房屋照片与实际相符;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含分支)重复发布;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机构发布的应当合并展示;下架发布超过30日的房源信息;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目前各平台存在众多失效房源信息,给承租人带来很多不便。”对于发布超过30天的房源为何要下架,这位负责人解释,为加强信息的时效性,征求意见稿中拟规定下架发布时间超过30天的房源信息。如房屋在30天内没有出租,下架后再次提交发布即可。

根据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不得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被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发布的企业、从业人员发布住房租赁信息。

中介被投诉记录须亮出

此前,相关部门曾给租房、买房的市民出招通过经纪人的从业信息卡来辨别“黑中介”。而这次,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企业要依法登记且正常经营;信息发布人员要持有从业人员信息卡。

如果发布信息的中介、经纪人之前存在被投诉的情况,也将在互联网平台上看到。市住建委这位负责人介绍,在互联网交易平台(中国)官方网站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展示房源信息的页面将同步展示企业、从业人员真实合法身份标识、企业投诉受理电话、在本平台被投诉的记录、发布房源信息的数量、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信用记录和合同示范文本。

据悉,市住建委将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已备案的企业名录和已办理信息卡的从业人员信息,并向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互联网平台提供信息查询、验证接口,逐步建立完善房屋租赁信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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