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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 加强对无牌照金融活动的监管覆盖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作者:佚名 | 2017年8月28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资管“退潮”记

在经历数年的规模膨胀之后,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管理规模迎来了拐点,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基金子公司管理规模已经连续两个季度出现负增长,而券商资管更是迎来了投资范围扩容5年以来的首次规模削减,这背后则是监管对市场规范的引导。2016年下半年,证监会连续发布多项约束性文件,加强对机构资管业务的监管与治理,并提出资管业要“回归本源”。在监管不断加强和金融环境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影响的不仅仅是规模,还有机构资管业务开发的难度有所加大,以及不少从业人员的“转身”。然而,这并非全部,随着行为监管、统一监管在未来的推进以及落实资金“脱虚向实”的要求,资管行业将承受更大的压力。这预示着资管机构需进行业务调整,如目前不少机构已在开展回报率更高的主动型融资类业务以及进一步开拓包括量化套利在内的场内主动管理型业务等。此外,由于目前监管的缺位,不少以往可以在资管进行的项目,转移至互联网金融平台等部分无金融牌照领域,这可能带来新的风险。面对这些金融活动风险,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负外部性很强的行业,必须有市场准入。通过牌照管理等方式将金融活动的负外部性限制在一定范围内,防止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在央行牵头多部门酝酿资管业统一监管标准的半年后,该话题的讨论再次映入公众视野。

8月21日,中基协在转译国际证监会组织报告时强调,“统一国内各类资管业务的规则,从而杜绝监管套利并防范金融风险是当前一项重要且紧迫的工作。”

事实上,在立法工作的“顶层设计”上,对资管市场的产品归属、法律关系进行统一,一直是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原央行副行长吴晓灵长期以来的呼吁。

8月20日,吴晓灵在北京接受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面对面专访,她指出,目前全社会需要在有关资管产品的立法问题上统一认识、正本清源。她建议通过《证券法》、《基金法》、《信托法》三个维度的修法完善,将“集合投资计划”纳入证券范畴,并在更大范围内落实行为监管与功能监管。

不过,和两年前不同部门旗下资管产品的标准差异所衍生的套利活动不同,如今持牌机构的资管业务在监管高压下正在进入收缩期;相反,当前套利活动更多表现在互联网金融、金交所、线下财富公司等非持牌机构中。

对于这一现状,吴晓灵建议应当按照行为监管原则,加大对无牌照金融活动的监管,以实现金融监管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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