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写上图片的说明文字(前台显示)180 50px

行业新闻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 加强对无牌照金融活动的监管覆盖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作者:佚名 | 2017年8月28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约束杠杆率具有现实意义

《21世纪》:各类资管产品规则的不统一一直以来是个大问题,其中最大的难点是什么?

吴晓灵:当前资管市场争议最大的是对银行理财产品的看法,在102亿的资产管理当中,银行理财占了三分之一,有近30万亿,应当对这个市场统一认识、新老划断、正本清源。

从产品性质上,银行发行的不保本不保收益的理财产品符合集合投资的所有特性,应当被认定为证券,其中发行超出200份以上的产品应该按照公募基金标准进行管理。

现实中的一个问题是,银行宣传了不保本的理财产品,却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利益调剂形成了事实上的刚性兑付,这对整个理财市场来说是个极大的误导,阻碍了银行理财回归资产管理的本源,没有让市场培育起风险自负文化。

另一个问题是,银行理财投资了许多银行的非标产品,如果按照现有的公募标准监管,非标投资是非法的,所以也可以考虑适当的扩宽公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只有解决了银行理财的身份问题,才有条件让其具有资本市场上开户、投资等更多功能。

《21世纪》:抛开分歧较大的银行理财不看,监管部门2015年以来对资管产品管理也在进一步统一和从严;具体有两个方向体现,一是限定统一的杠杆“天花板”,二是强化了净资本监管。

也有不同声音说,由监管部门设定杠杆率限制了金融创新,而净资本约束则暗示了管理机构的刚兑责任,你是如何看待这些举措的?

吴晓灵:这些举措在当下阶段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第一,过高的杠杆有两个副作用,一是风险过大,第二是扩大了财富分配的不均衡,所以限制杠杆也在一定程度上是对金融风险和财富分配不均的限制。

第二,就资产管理行业的性质来说,净资本监管的实际意义有限,如果能够践行“买者自负”,管理机构的资本金应该和受托资产是相互独立、互不相关的。

但从国内现状看,目前刚性兑付类资管产品仍然较多。从金融由乱到治的过程中,通过净资本约束资管机构规模的无度扩张,对防范金融风险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虽然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管产品法律关系混乱的问题。

资管法理待重塑

《21世纪》:要实现资管业务、资管产品在法律法理上的统一,需要哪些法律展开重修工作?

吴晓灵:目前国家已经认识并试图解决资管市场的乱象问题,但如果不明确它的法律关系和金融产品的属性,仅仅制定统一标准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首先要修改《证券法》,扩大证券法的调整范围,将集合投资计划明确列为证券。什么叫证券,中文的词汇就非常好理解——证就是证明,券就是一张纸,这张纸代表着一定财产权益,它是可均分、可转让或可交易的凭证或投资合同,我认为按照这个定义基本上可以涵盖所有的证券产品,而集合投资计划显然也属于证券。

1234

上篇:

下篇:

350 45px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77号比科新大厦  传真:  电邮:303235380@qq.com 

陇ICP备14001663号 乐动平台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397号  版权所有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