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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国家能源局 | 作者:国家能源局 | 2021年2月2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国能发监管〔2021〕2号

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2021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已经2020年第71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国家能源局

2021年1月18日

附件

2021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2021年能源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能源监管工作的意见》(国能发监管〔2019〕83号)为主线,抓统筹、谋创新,切实加强能源市场监管和行业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能源市场秩序,保障国家能源战略、规划、政策、项目有效落地,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着力提升能源监管能力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将“两个维护”贯穿于能源监管工作全过程。切实按照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监管,围绕国家重大能源战略规划政策落实抓监管,围绕企业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抓监管,全力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二)深入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监管干部队伍,为能源监管工作提供力量源泉和可靠保证。坚持党对能源监管的全面领导,推动党建工作和监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努力实现党建、业务和队伍建设的融合发展。

(三)切实加强能源监管能力建设。继续推动《能源监管条例》立法工作,修订完善能源监管规章制度。加强监管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业务知识培训,适时开展监管国际合作交流,推动理论水平和业务本领同步提高。定期召开能源监管工作例会,通报能源监管工作情况,讲解有关政策和监管要求,交流经验做法。

二、全面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着力推进能源规划、政策有效落地

(四)加强重大能源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围绕电煤稳定供应、新能源并网消纳等重大发展任务,强化国家能源规划、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能源行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积极做好“十四五”能源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的制定工作,督促各地抓紧建立规划落实机制,推动能源规划的有效实施和能源结构的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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