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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孙佑海:强化法治思维是可再生能源法治化建设的关键

来源:《风能》杂志 | 作者:孙一琳 | 2020年3月3日() | 打印内容 打印内容

2020年风能新春茶话会上,孙佑海荣获“中国风能人· 杰出贡献人物”奖。他曾组织各方力量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法》立法研究和起草工作,为乐动平台的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如今,针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形势,他表示,各方应强化法治思维,细化相关法律责任条款,为可再生能源法治化建设提供保障。回顾·可再生能源法的出台

背景

1980年至2000年,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有了显著提高。但是,随着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能源资源缺乏、结构不够合理、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能源的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要比2000年再翻两番的宏伟战略目标,这对能源安全等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保障能源安全的实际需求,也是保护大气环境的迫切需要。

从当前的情况看,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主要是:研究开发能力不强,制造技术水平较低,尚未形成规模化的乐动平台体系;开发利用成本相对较高,缺乏市场竞争力,企业难以较快发展;国家缺乏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长期而稳定的政策和制度。

——摘自第十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于2004年12月2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向常委会作出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草案)》的说明,高度概括了可再生能源法出台的历史背景。

立法的必要性

可再生能源是国家能源发展的战略重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都对此予以充分的重视。

一直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都由政策推动。“在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可再生能源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然而政策较法律有很多不足之处。”孙佑海在接受采访时分析了立法的必要性。

第一,法律具有稳定性。政策有导向性,变化比较快。而法律一旦制定必须长期执行,不得随意变更。第二,法律具有公开性。政策在某些范围内允许存在不予公开的内容。而法律体现国家意志,具普遍约束力,需向全社会公开。第三,法律具有规范性。政策更多体现纲领性、原则性和方向性,不具有明确、具体的规范形式。而法律以规则为主,具有严格的逻辑结构,权利义务的规定具体、明确。第四,法律具有强制性。法律体现国家权力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全国人大环资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领导和专家经反复研究认为,必须采用法律的手段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一个长期、稳定的环境。

2004年12月2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时任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毛如柏代表环资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起草说明。《可再生能源法》由此正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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